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评价报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
建设单位:
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绍兴市上虞智博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练丽红
项目负责人:俞金祥
编制单位:绍兴市上虞智博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彩琴
项目负责人:茅爽爽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电话: 13819575128
电话: 0575-82119119
邮编: 312300
邮编: 312300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工
业功能区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
789 号 336 室目
录
表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依据及标准..................................................... 1
表二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5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9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2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4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16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17
表八 “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21
表九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23
表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
门
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性质
搬迁
建设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工业功能区
主要产品名称
衣裤架及其附件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喷塑件 0.5 亿只和浸漆件 0.5 亿只)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 0.5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喷塑)
环评批复时间
2007 年 12 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07 年 12 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08 年 12 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20 年 4 月 14 日、
2020 年 4 月 15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原上虞市环境保
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
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45 万美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30 万元人民币 比例
8.5%
实际总投资
300 万人民币
环保实际投资
23 万元人民币 比例
7.7%
验收依据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
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3《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9 号公告;
8《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浙环发
[2007]12号;
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浙
环发[2009]89号,2009年12月;
10《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办函[2017]186
号;2
验收依据
11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虞环(
2018)74 号《绍兴市上虞区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
12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
办环评函[2020]688 号,2020 年 12 月 13 日;
13《上虞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4《关于上虞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上虞市环境保护局虞环审〔
2007〕322
号);
15 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绍兴市中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签订
的竣工验收检测委托合同。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 废水
原环评中项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粪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
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
入附近小河浜,最终汇入东进河;现厂区污水已纳入管网,项目生活
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处理。废水进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
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经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后尾水执行排海标准。
具体见表 1-1。
表 1-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除 pH 外为 mg/L
污染物
标准
pH
CODCr
SS
氨氮
纳管标准
6~9
≤500
≤400
≤35
排海标准
6~9
≤80
≤70
≤15
雨水排放执行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文件(区委办
[2013]147 号文件)的标准要求,详见表 1-2。
表 1-2 雨水排放标准汇总
单位:mg/L(pH 无量纲)
项目
pH
CODCr
氨氮
排放标准
6-9
≤50
≤53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2 废气
(1)项目喷塑粉尘、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和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详见表 1-3。
表 1-3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
控位置
企业边界大气污
染物浓度限值
(mg/m3)
1
颗粒物
20
车间或生产设
施排气筒
1.0
2
非甲烷总烃
(NMHC)
60
4.0
(
2)项目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
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详见表
1-4、1-5。
表 1-4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工业炉窑类型
烟尘(mg/m3)
林格曼黑度(级)
加热炉
≤200
≤1
表 1-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
号
污染物项
目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kg/h)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排气筒
二级
监控点
浓度
(mg/m3)
1
氮氧化物
240
15m
0.77
周界外
浓度最
高点
0.12
2
二氧化硫
550
15m
2.6
0.4
3 噪声
项目地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详见表 1-6。
表 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位置
采用标准
昼间
夜间
厂界四周
2 类
≤60
≤50
4 固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要求,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
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
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以及国家、省
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45
表二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工程建设内容:
2.1 项目由来及主要建设内容
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前身为上虞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16 日,为合资经营企业,位于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工业功能区,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更名为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一)。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搬迁,实际总投资 300 万元,在绍兴市上虞区
谢塘镇工业功能区新建厂房 3 幢、办公楼 1 幢,综合楼 1 幢以及仓库房,原厂区全部
搬迁至其中一幢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主要采用成型、喷塑、固化等工艺,购置成型机、
制管机、喷塑设备、烘箱等设备,年产 0.5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的生产能力,原 0.5 亿
只衣裤架浸漆工艺不生产,且今后不再实施。
企业于 2007 年 12 月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上虞宝祥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通过上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虞环审〔
2007〕322 号。
由于企业一直未能达产,故一直未验收。现年产 0.5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浸漆)
不再实施,年产 0.5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喷塑)能够达到产能,故对年产 0.5 亿只衣
裤架及其附件(喷塑)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检测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
目须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受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中正环境检测有
限公司承接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工作,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15 日,对其废
水、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并出具了废水、废气和噪声检测报告。
由于绍兴市中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写的验收资料不全面,环保要求再次通过实
地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重新整理备案,受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上
虞智博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评价项目污
染物排放和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或规定;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保
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检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测并核查该项目实施后
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评价其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对
策措施,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6
本验收检测评价报告主要对年产 0.5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喷塑)进行竣工验收。
2.2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企业原审批员工 100 人,实际员工为 50 人,全年工作日 300 天,实行单班制(昼
间),每班工作时间为 8h。厂区内设食堂(仅蒸饭),不设宿舍。
2.3 产品规模
表 2-1
项目产品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设计年生产能力
实际年生产能力
1
衣、裤架(浸漆)
只/年
0.5 亿
0
2
衣、裤架(喷塑)
只/年
0.5 亿
0.5 亿
3
合计
只/年
1.0 亿
0.5 亿
2.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
表 2-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环评达产时用量
实际用量
实际达产时用量
备注
1
钢丝
t/a
500
214
250
/
2
纸板
t/a
30
13
15
/
3
油漆
t/a
2
0
0
/
4
塑粉
t/a
7.5
6.4
7.5
/
5
胶水
t/a
3
1.3
1.5
实际化学名称为聚四
氟乙烯浓缩分散液注
6
纸箱
万只/a
3
1.3
1.5
/
7
柴油
t/a
36
0
0
/
8
天燃气
m3/a
/
6.8 万
8 万
/
9
水
t/a
/
638
638
/
10
电
KWh/a
/
19 万
22 万
/
注:聚四氟乙烯浓缩分散液,一种化学品,分子式为(C2F4)n,外观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其制品
具有优良的热稳定性,突出的化学惰性,优异的电绝缘性能和低摩擦系数等特性。可应用于纺丝、
涂料、玻璃布浸渍等加工制品。
项目原辅材料实际用量按监测工况计算,原审批浸漆工序中需用到油漆,实际生
产过程中浸漆工序不再实施,故无需用到油漆,原环评使用柴油作为燃料进行固化加
热,实际天然气取代柴油;实际用水量、用电量根据企业提供数据得到,由上表可知,
主要原辅材料实际用量与审批用量基本一致。
2.5 主要生产设备7
表 2-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审批数量(台)
实际数量(台)
变化情况
1
成型机
/
15
15
0
2
烘箱
/
2
2
0
3
全自动制管机
/
3
3
0
4
喷塑设备
/
4
4
0
5
浸漆设备
/
1
0
-1
6
上胶机
/
/
2
+2
由上表可知,由于衣、裤架(浸漆)未生产,生产过程中浸漆工序涉及设备未上,
故较环评减少 1 台浸漆设备;原环评上胶采用手工刷涂,现工艺优化,采用机器上胶,
故较环评增加 2 台上胶机。其余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2.6 主要工艺流程
项目实际只生产衣、裤架(喷塑),衣、裤架(浸漆)不生产,并承诺浸漆工艺不
再生产。
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 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成型
首先钢丝经成型机进行加工成衣、裤架形状,该工序污染主要为成型机噪声以及
产生的钢丝边角料。
(
2)喷塑
成型后的衣、裤架半成品利用静电喷涂设备把塑粉喷涂到衣、裤架的表面,在静
电作用下,粉末会均匀地吸附于工件表面,形成粉状的涂层。静电喷涂在喷粉室内进
行,喷粉室与粉末回收装置连通,喷粉室为一个负压区,没有被工件吸附的过量粉末,
在喷粉室负压力作用下进入粉末回收装置,再送至喷枪进行喷涂,形成粉末闭循环使用系统。
(
3)烘干
喷塑完成后,工件需进行烘干处理,烘干工序烘箱利用天然气进行加热,温度控
制在 120℃,烘干时间约为 10min。
(
4)包纸、检验、装箱等工序
烘干后的衣架经包纸、检验后即可装箱入库。
(
5)其他
裤架烘干后还需与纸管组装后再经包纸、检验后装箱入库。其中纸管生产中卷筒、
加胶、切割工序均在全自动制管机内完成。
项目实际裤架(浸漆)不生产。浸漆工序不再实施,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2.7 主要污染因子
(1)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
设置食堂(仅蒸饭),无油烟废气产生。
(
2)废水: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
(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
4)固废:主要为成型工序钢丝边角料、检验工序残次品、纸管生产过程中切割
工序纸板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2.8 项目变动情况
(1)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公用工程等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
2)项目实际厂区总平面布置,生产车间的浸漆工艺不再生产,其余与环评一致
(详见附图三)。
(
3)项目实际衣裤架(浸漆)不生产,实际衣裤架及其附件产品方案与环评一致,
实际产量与环评一致。
(
4)项目实际衣裤架(浸漆)不生产,生产过程中浸漆涉及设备未上,故较环评
减少 1 台浸漆设备;原环评上胶采用手工刷涂,现工艺优化,采用机器上胶,故较环
评增加 2 台上胶机。其余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
5)项目实际衣裤架(浸漆)不生产。浸漆工序不再实施,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
一致。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20]688号),项目无新增污染物,不属于重大变化。
89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3.1 废气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
气燃烧废气。
(1)项目喷塑粉尘先经小旋风过滤,再经三级滤芯过滤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中
处理装置由企业自行设计)。
喷塑粉尘
小旋风过滤
三级滤芯过滤
无组织排放
(
2)项目烘干废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烘干废气、燃烧废气
废气采样点
引出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图 3-1 废气排放口采样点位图
(
3)无组织废气在厂界上风向设一个点位,下风向设三个点位,监测项目为颗
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采样点位见图 3-3)。
3.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
项目实施中已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厂区道路及屋面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
入附近河道。设置了规范的雨水排放口。
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
一起汇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设置了
规范的污水排放口。
项目厕所污水
化粪池预处理
市政污水管网
绍兴市上虞区水
处理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废水采样点
隔油池处理
其他生活污水
项目食堂污水
图 3-2
废水采样点位图3.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项目车间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维修和日
常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措施
降低噪声影响。(噪声采样点位见图 3-3)。
3.4 监测点位
★废水检测点(FS) ◎有组织废气检测点(YQ) ○无组织废气检测点(WQ) ▲噪声检测点(
Z)
图 3-3 采样测点示意图
3.4 固废
环评中项目固废主要为成型工序钢丝边角料、检验工序残次品、纸管生产过程中
切割工序纸板边角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目前项目生产过程中固废主要为成型工序钢丝边角料、检验
1011
工序残次品、纸管生产过程中切割工序纸板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设备保养产生的废
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钢丝边角料、残次品、纸板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出售给余
姚市牟山镇顺峰废旧金属回收店综合利用;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油还未产生,待产生后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联民村垃圾中转站定期清运处置。固废
处置协议详见附件七。
表 3-1 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废物代码
环评预计产
生量(
t/a)
实际产生
量(
t/a)
处置单位
1
钢丝边角料 一般固废
--
5
2.5
余姚市牟山镇顺峰废旧
金属回收店回收利用
2
残次品
一般固废
--
6
3.0
3
纸板边角料 一般固废
--
0.3
0.2
4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
/
0.5
5
生活垃圾
--
--
24
7.5
由联民村垃圾中转站定
期清运处置12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环评主要结论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07 年 12 月)的主要结论如下:
该项目位于上虞区谢塘镇联民村(原民兴村),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符合上虞
区和谢塘镇的工业规划。该项目主要生产金属衣、裤架等日用品,基本符合国家和地
方相关的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基本达到清洁生产要求,产生的各种污
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
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
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下,该项目在拟建厂址内实施是可
行的。
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虞环审〔
2007〕322 号)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中的结论及建议,同意该项目在上虞市谢塘镇联民村建设,产
品方案及生产工艺按环评报告确认的内容实施。建设单位须按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要
求,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一级标准排放。
二、烘干工序产生的燃油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GB 9078-1996)二级标准排放。生产中产生的其他大气污染物须分别经收集处理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
操作环境。
三、按环评报告确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并采取减震隔音降
噪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工业固废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污染
物的产生。
六、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废水:废水量≤0.1275 万吨, CODcr≤0.13 吨,氨氮≤0.02 吨,废气: SO2≤0.144 吨,烟尘≤0.011
吨,工业粉尘≤0.045 吨。
七、该项目仅限于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
八、项目竣工后,须报经我局验收。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1314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5.1 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
本次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全部采用绍兴市中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通过计量认证
的国家标准方法,如表 5-1 所示。监测仪器如表 5-2 所示。
表 5-1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检测项目
检
测
依 据
有组
织废
气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其修改单
GB/T 16157-1996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2007
无组
织废
气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604-2017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及其修改单 GB/T 15432-1995
废水
pH 值
便携式 pH 计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杭州一达
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6 年)
CODCr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SS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 5-2 监测仪器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分析方法
仪器名称及型号
废水
pH 值
玻璃电极法
酸度计 PHS-3C
CODCr
重铬酸盐法
50ml 酸式滴定管
SS
重量法
电子分析天平 FA1004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722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GC-4000A
颗粒物
重量法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0
电子分析天平 FA1004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手持式烟气流速检测仪 ZR-306115
续表 5-2
废气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手持式烟气流速检测仪 ZR-3061
噪声
厂界噪声
/
噪声频谱分析仪 HS6288B
标准声源 AWA6221B
5.2 人员资质
采样监测和实验室内的分析人员均为绍兴市中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持证在岗
工作人员。
5.3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
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
分析过程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交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
数据分析。
5.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 30%—70%)。
(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
系统(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
在测试时保证采用流量的准确。
5.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
0.5dB,若大于 0.5dB 测试数据无效。16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6.1 废水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采样频次
生活污水排放口
pH、CODCr、SS、氨氮
4 次/天,2 天
雨水排放口
pH、CODCr、氨氮
2 次/天,2 天
6.2 废气
监测位置
排气筒数量
监测项目
采样频次
烘干、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
1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
曼黑度
3 次/天,监测 2 天
厂界无组织
(上风向 1 个点、下风向 3 个点)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3 次/天,监测 2 天
6.3 噪声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采样频次
项目地四周
昼间噪声 LAeq
1 次/天,监测 2 天17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7.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据现场踏勘和企业提供资料,监测两天企业生产负荷为 87%、84%,满足验收监测
工况(>75%)要求。企业工况证明详见附件五。
表 7-1
企业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表
产品名称
批复产量
实际产量
4 月 14 日
负荷
4 月 15 日
负荷
衣、裤架
喷塑工艺
0.5 亿只/年
14.5 万只
87%
14 万只
84%
备注:该项目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
7.2 验收监测结果
7.2.1 废水检测数据
项目废水检测结果见表 7-2,雨水监测结果见表 7-3。
表 7-2
废水检测结果
单位:mg/L(
pH 值无量纲)
监测对象
采样日期
监测次数
pH 值
氨氮
SS
CODCr
废水总排
放口 FS1#
4 月 14 日
1-1
6.80
8.10
47
80
1-2
6.71
8.12
52
95
1-3
6.75
8.15
51
83
1-4
6.81
8.18
48
81
日均值
/
8.14
50
85
4 月 15 日
2-1
6.80
8.17
49
80
2-2
6.78
8.18
52
83
2-3
6.78
8.16
49
79
2-4
6.81
8.15
50
75
日均值
/
8.16
50
79
二日均值
/
8.15
50
8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表 4 三级
6~9
≤35 注
≤400
≤500
是否达标
是
是
是
是
*注: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 1 间接排放
标准要求。
表 7-3
雨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 (
pH 值无量纲)
采样日期
监测次数
pH 值
氨氮
CODCr
雨水排放
口 FS2#
4 月 14 日
1-1
6.87
0.519
42
1-2
6.86
0.520
41
4 月 15 日
2-1
6.86
0.521
36
2-2
6.87
0.525
31
最大值
/
0.525
4218
续表 7-3
标准限值
6~9
≤5
≤50
是否达标
是
是
是
监测期间,项目废水外排口废水 pH 值为 6.71~6.81、SS 为 47~52mg/L、CODCr 为
75~9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氨氮为 8.10~8.18mg/L,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中表 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雨水排放口 pH 值为 6.86~6.87,CODCr 为 31~42mg/L,氨氮为 0.519~0.525mg/L,
均符合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文件(区委办[2013]147 号文件)的标准要求。
由于公司厂房已部分出租,厂区内企业共用一个水表,无法区分,且项目废水仅为
生活污水,故实际用水量根据企业实际员工数计算,项目实际员工为 50 人,设食堂(仅
蒸饭)、不设宿舍,年工作日为 300 天,员工用水量按 50L/人·天计,则全厂用水量为 750
吨/年,排放系数按 0.85 计,全厂废水产生量(纳管量)为 638 吨/年,根据检测结果计
算,CODCr排放总量(纳管量)为 0.061 吨/年,氨氮排放总量(纳管量)为 0.005 吨/年。
本项目废水已纳管,按纳管标准折算总量(纳管量)为:废水量≤0.1275 万吨/年、
CODCr≤0.638 吨/年、氨氮≤0.045 吨/年。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7.2.2 废气检测数据
(1)烘干、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检测结果见表 7-4。
表 7-4 烘干、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
位置
测试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达标
情况
监测周期
周期 I
周期Ⅱ
烘干、
燃烧
废气
出口
YQ1#
标干流量(m3/h)
268
273
-
-
非甲烷总烃
浓度均值(mg/m3)
14.9
15.4
6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99×10-3
4.20×10-3
-
-
颗粒物
浓度均值(mg/m3)
<20
<20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5.36×10-3
<5.46×10-3
-
-
二氧化硫
浓度均值(mg/m3)
<3
<3
55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8.04×10-4
<8.19×10-4
2.6
达标
氮氧化物
浓度均值(mg/m3)
73
75
2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96×10-2
2.05×10-2
0.77
达标
林格曼黑度
<1 级
<1 级
1 级
达标
烘干、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
15.4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中的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0mg/m3,林格曼黑度<1 级,均符合《工19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新、改、扩建”加热炉二级标准,二氧化
硫最大排放浓度<3mg/m3、排放速率<8.19×10-4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 75mg/m3、
排放速率 2.05×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
准。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核算,工艺废气排放按照实际每年 2400 小时计算,项目污染物年
排放量烟粉尘 0.006 吨/年、SO2 0.002 吨/年,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
求( SO2≤0.144 吨,烟尘≤0.011 吨,工业粉尘≤0.045 吨)。项目 NOx 年排放量为 0.048
吨/年。企业已通过上虞区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出让,获得污染物排放指标:二氧化硫 0.04
吨/年、氮氧化物 0.15 吨/年,总量符合要求。
(
2)监测期间气象参数测定结果见表 7-5;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 7-6。
表 7-5
气象参数监测结果
日期
时段
风速 m/s
气温 ℃
气压 KPa
风向
工况
天气
4 月 14 日
9:00-10:00
1.7
13.1
101.7
南风
正常
晴
13:00-2:00
1.9
17.2
101.2
南风
正常
晴
16:00-17:00
1.7
18.1
101.3
南风
正常
晴
4 月 15 日
9:00-10:00
1.6
16.2
101.3
南风
正常
晴
13:00-2:00
1.8
18.3
101.4
南风
正常
晴
16:00-17:00
1.6
17.6
101.4
南风
正常
晴
表 7-6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
采样点名称
监测次数
非甲烷总烃(mg/m3)颗粒物(mg/m3)
4 月 14 日
上风向 WQ2#
1
1.02
0.300
2
1.40
0.283
3
1.26
0.250
下风向 WQ1#
1
1.62
0.283
2
1.44
0.267
3
1.54
0.283
下风向 WQ3#
1
1.04
0.267
2
1.14
0.333
3
1.74
0.350
下风向 WQ4#
1
1.01
0.250
2
1.33
0.300
3
1.26
0.231
最大值
1.74
0.333
标准值
4.0
1.0
是否达标
是
是
4 月 15 日
上风向 WQ2#
1
1.56
0.267
2
1.10
0.283
3
1.06
0.267
下风向 WQ1#
1
1.08
0.23320
续表 7-6
4 月 15 日
下风向 WQ1#
2
1.18
0.250
3
1.14
0.283
下风向 WQ3#
1
1.11
0.250
2
1.10
0.283
3
1.58
0.500
下风向 WQ4#
1
1.08
0.250
2
1.42
0.283
3
1.16
0.250
最大值
1.58
0.500
标准值
4.0
1.0
是否达标
是
是
本次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 1.74mg/m3、颗粒物
最大浓度为 0.500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
中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7.2.3 噪声检测数据
噪声检测结果见表 7-7。
表 7-7
声环境现状检测结果
测点编
号
测点
检测日期
主要声源
昼间 Leq dB(A)
测量时间
测量值
1#
厂界东侧
2020-4-14
机械设备
10:00-10:01
57.3
2020-4-15
机械设备
10:00-10:01
56.5
2#
厂界南侧
2020-4-14
机械设备
10:07-10:08
55.5
2020-4-15
机械设备
10:07-10:08
56.3
3#
厂界西侧
2020-4-14
机械设备
10:16-10:17
56.2
2020-4-15
机械设备
10:16-10:17
55.3
4#
厂界北侧
2020-4-14
机械设备
10:25-10:26
56.4
2020-4-15
机械设备
10:25-10:26
58.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
6:00-22:00
≤60
本次检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在 55.3~58.0dB(A),均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21
表八 “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 8-1
“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主要环评审批意见
落实情况
1
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进
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一级标准排
放。
基本落实。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
体制,雨水进入厂区雨水管道;食堂含油
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
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厂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市上虞区水处
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2
烘干工序产生的燃油废气须经收集处理
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排放。生产中产生的其
他大气污染物须分别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
准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操作环境。
基本落实。喷塑粉尘先经小旋风过滤,
再经三级滤芯过滤;烘干、燃气废气收集
后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均达标
排放。
3
按环评报告确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
布局主要噪声源,并采取减震隔音降噪措
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已落实。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达到《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4
工业固废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生活
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已落实。项目钢丝边角料、残次品、
纸板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出售给余姚市牟
山镇顺峰废旧金属回收店综合利用;设备
保养产生的废油还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
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
联民村垃圾中转站定期清运处置。
5
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设
备,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污染物的产
生。
已落实。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
进生产工艺、设备,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
6
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
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废水:废水量
≤0.1275 万吨, CODcr≤0.13 吨,氨氮≤0.02
吨,废气: SO2≤0.144 吨,烟尘≤0.011 吨,
工业粉尘≤0.045 吨。
已落实。项目年废水排放(纳管)量为
638 吨/年,据监测结果计算,主要废水污
染物排放量分别为 CODCr0.061 吨/年、
NH3-N0.005 吨/年,由于本项目已实施纳
管,实际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根据环
评建议的年废水量与纳管标准计算的总量
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烟粉尘
0.006 吨/年、SO2 0.002 吨/年,排放量均符
合 环 评 批 复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要 求
(SO2≤0.144 吨,烟尘≤0.011 吨,工业粉尘
≤0.045 吨)。项目 NOx 年排放量为 0.048
吨/年。企业已通过上虞区政府储备排污权
指标出让,获得污染物排放指标:二氧化
硫 0.04 吨/年、氮氧化物 0.15 吨/年,总量
符合要求。22
续表 8-1
7
该项目仅限于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
件。
已落
实。
项
目
形
成
年
产
0
.5
亿
只
衣
裤
架及其
附件
(喷
塑
)
的
生
产
能
力
,
年
产
0
.5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浸漆)不再建设。表九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结论:
根据绍兴市中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只衣裤
架及其附件项目的环保落实情况综合监测结果可知,该企业基本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的要求,在该项目建设中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1 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
(1)项目实施中已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厂区道路及屋面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
集后排入附近河道。
(
2)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
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
理。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外排口水样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排放浓度符
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要求。雨水
排放口 pH 、CODCr、氨氮均符合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文件(区委办[2013]147 号
文件)的标准要求。
2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1)项目喷塑粉尘先经小旋风过滤,再经三级滤芯过滤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其
中处理装置由企业自行设计)。
(
2)项目烘干废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检测结果表明,烘干、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工业
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新、改、扩建”加热炉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
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厂界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最大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
23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 噪声
项目车间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维修和日
常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措施
降低噪声影响。
检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检测点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2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成型工序钢丝边角料、检验工序残次品、纸管生产过程中
切割工序纸板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钢丝边角料、残次品、纸板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出售给余
姚市牟山镇顺峰废旧金属回收店综合利用;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油还未产生,待产生后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联民村垃圾中转站定期清运处置。
5 结论
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项目实际排放的废水、废
气、噪声均达到了相应执行标准要求,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理,排放指标均在总
量控制范围内。环评审批意见基本落实,本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
件。
6 建议
(1)企业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
位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规范环保台账体统,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落
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各种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
正常运转。
(
2)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原辅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加强对员
工环保宣传和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2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绍兴市上虞智博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项目名称
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谢塘工业区
行业类别(管理名录)
C3489 其他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现状评价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 1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 0.5 亿只衣裤架及其附件
(喷塑)
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虞环审〔
2007〕322 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07 年 12 月
竣工日期
2008 年 12 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检测单位
绍兴市中正环境检测有限公
司
验收检测时工况
87% ;84%
投资总概算(万美元)
45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30
所占比例(%)
8.5
实际总投资(万元)
3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3
所占比例(%)
7.7
废水治理(万元)
12
废气治理
(万元)
3
噪声治理
(万元)
5
固体废物治理
(万元)
3
绿化及生态
(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a
运营单位
绍兴宝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30600738443887L
验收时间
2020 年 4 月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
际排放浓度
(2)
本期工程
允许排放
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
量(4)
本期工程自
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
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
定排放
总量
(
7)
本期工程
“
以
新
带
老
”
削
减
量
(
8)
全厂实际排
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
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
代削
减
量
(1
1)
排放增减量
(12)
废水
0
0.0638
0.0638
0.1275
0.0638
0.1275
+0.0638
化学需氧量
0
95
500
0.061
0.061
0.638
0.061
0.638
+0.061
氨氮
0
8.18
35
0.005
0.005
0.045
0.005
0.045
+0.005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0
0.002
0.144
0.002
0.144
+0.002
工业烟粉尘
0
0.006
0.056
0.006
0.056
+0.006
氮氧化物
0
0.048
-
0.048
-
+0.048
工业固体废物
0.00062
0
0
0
0
与项目有关
的其他特征
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
+)表示增加,(
-)表示减少。2、(12)=(6)-(8)-(11),(
9)= (4)-(5)-(8)- (11) +(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锌排放量——千克/年;废气排放量——万标
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建设项目 |